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扩建项目,委托保定新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 (冀环办发〔2018〕23号)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扩建项目”)。
1.2 建设地点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路366号(保定市清苑区北外环南侧清苑经济开发区)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点地理坐标为北纬38东经115。项目周边关系同原环评,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区西侧730m处的郎庄村。
1.3 工程概要
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拆解二车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不增加建筑面积,现有项目租赁保定长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清苑区北外环南侧场地、办公室以及车间共计25457m2。根据租赁合同和保定长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土地证(保清国用(2010出)第13062200058号),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5457m2,其中租赁保定长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有建筑5032m2(主要包括:1000m2综合办公楼和4032m2车间)。项目在租赁场地南侧新建295.3m2拆解车间和116m2危险品储存间,其中临近拆解车间5640m2场地硬化作为报废汽车储存场,无土建施工,所有建筑物均利旧,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的安装、调试噪声,噪声源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水产生量同原环评,主要为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清苑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排入清苑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清苑县污水处理厂。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次扩建完成后,抽排油工序有机废气及切割、撕碎、粉碎、风选工序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拆解一车间预处理抽排油工序设置密闭间,并在抽排油工序排污口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进入1套“UV光氧催化分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外排;拆解二车间拆解过程切割工序及废铜线生产线撕碎、粉碎及风选工序排污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主要噪声来源于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噪声、生产设备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包括液压剪切机、玻璃切割机、空压机、扒胎机、安全气囊引爆器等的运行噪声,产噪声值在60~90dB(A)之间。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消声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引爆后的安全气囊、无法利用的泡沫、纤维类材料废弃物等、含有油污的抹布或手套、废液化气罐、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含油水分离器分离出废油液)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橡引爆后的安全气囊、无法利用的泡沫、纤维类材料废弃物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日产日清,外售或全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有油污的抹布或手套、废液化气罐、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含油水分离器分离出废油液)、废活性碳为危险废物,废液化气罐、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有油污的抹布或手套豁免管理清单内的豁免废险废物,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规划建设要求,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4. 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的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gwmcjj.com/
(2)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1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单位名称 |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保定新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路366号 |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号九州商务中心综合楼302室 |
邮 编 |
071100 |
071000 |
电话、传真 |
13803121016 |
0312-3073555 |
联系人 |
任肖瑞 |
谷美霞 |
邮 箱 |
13803121016@163.com |
xinchuang008@vip.163.com |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南沟头村、安庄村、南大冉村、中冉村、中冉屯村、东壁阳城村、西壁阳城、郎庄村、西赵庄村及滕庄村等村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事先是否知道本项目在该地区建设;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本项目对您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拟建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
7)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即公众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1日。
保定长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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